第23章 恶有恶报,民心所向(1/2)
八月廿一,晨。
秋雨忽至,淅淅沥沥,洗去了连日喧嚣。县衙前的青石板上,雨水汇成细流,蜿蜒如蛇。但雨再大,也浇不灭百姓心头的火——八字墙前,黄榜犹在,而那张墨迹新鲜的布告,更让人热血沸腾。
“青溪县衙布告:查原县丞王有才,贪赃枉法,诬陷贤良,着即革职,家产抄没,移交按察司论罪。其兄王有德,勾结胥吏,强占田产,逼死人命,着即押解州府,秋后问斩。王家田产,除祖田二十亩外,余者尽数充公,发还受害乡民……”
布告下,人头攒动。识字的大声念,不识字的竖耳听。每念一句,人群便爆发一阵欢呼。
“抄家了!终于抄家了!”
“老天开眼!王家也有今天!”
“林先生呢?林先生在哪?”
此刻的林砚,正在县衙后堂。周文远将一叠厚厚的案卷推到他面前,神色凝重:“这是从王有才府中搜出的账簿、书信。触目惊心啊。”
林砚翻开。账簿上,一笔笔记录着王有才这些年的“收入”:某年某月,收某商户“孝敬”银五十两;某年某月,替某富户“了结”命案,得银二百两;某年某月,与州府通判书信往来,提及“岁敬”五百两……
书信更不堪。有与州府通判商议如何对付周文远的,有与齐党官员勾结侵吞税银的,有指示王有德如何逼死佃户、强占田产的。字字句句,皆是民脂民膏,皆是血泪冤魂。
“仅青溪一县,王家侵吞的田产就达五千余亩。”周文远声音发沉,“逼死的人命,在册的就有七条。那些无案可查的……不知多少。”
林砚合上案卷,沉默良久,问:“州府那边……”
“本官已上奏巡抚衙门,抄没的赃银、田契,一并附上。”周文远冷笑,“铁证如山,便是王通判想保,也保不住了。按察司已派人下来,三堂会审。王家,完了。”
他看向林砚,语气缓了缓:“此番能扳倒王家,你居功至伟。若非你当堂揭露,本官也下不了这个决心。但——”他话锋一转,“王家虽倒,其党羽犹在。州府、省城,乃至京城,都有人与他们牵连。你要小心。”
“学生明白。”林砚点头。
“还有一事。”周文远从案下取出一个木匣,打开,里面是厚厚一叠地契,“这是从王有德府中抄出的田契,共三千二百亩。按律,当充公。但本官想听听你的意见——这些田,该如何处置?”
这是考较,也是托付。
林砚略一思索,道:“学生以为,当分三类处置。一类,有原主、有契证的,发还原主。二类,无原主、但可知是强占的,分与无地少地佃户,按丁授田,每亩岁纳租一斗,充作县学膏火、养济院用度。三类,来历不明、无人认领的,收为官田,募民耕种,所收租粮储存义仓,备荒年赈济。”
“好!”周文远抚掌,“分类处置,既全了法理,又顾了人情。就依你所言!”
他提笔写下公文,唤来户房书吏:“按此办理,三日内将田亩清册、分配方案呈上。”
“是!”
书吏退下。周文远起身,走到窗前,望着檐下雨帘,缓缓道:“林砚,本官欲在青溪试行你那‘四策’。清丈田亩,改革税赋,整顿吏治,以工代赈。你可愿助本官一臂之力?”
这是正式邀他参与县政。虽无官职,但有权柄。
林砚起身,深揖:“学生愿效犬马之劳。”
“好!”周文远转身,目光灼灼,“那便从今日始。你先拟个章程,要具体,要可行。需多少人,多少银,多少粮,一一列明。本官全力支持!”
“是。”
离开县衙时,雨已停。阳光刺破云层,洒在湿漉漉的街道上,泛着金光。
衙门外,仍聚着数百乡民。见林砚出来,呼啦围上。
“林先生!王家真的抄了?”
“田真能还给我们?”
“我们家的田,被王有德占了十年了……”
七嘴八舌,声声急切。林砚抬手压下喧哗,朗声道:“诸位乡亲,县尊有令:凡被王家强占的田产,有原契的,三日内到户房登记,核实后发还。无原契但能证实的,由乡老作保,亦可申领。无主之田,将分与无地少地农户。具体章程,明日便会张榜公布。”
“太好了!”
“青天大老爷!林青天!”
欢呼声震天。有老者跪地磕头,老泪纵横;有妇人抱头痛哭,说丈夫可以瞑目了;有少年攥紧拳头,说终于有田种了。
林砚一一扶起,心中沉甸甸的。这些笑脸,这些眼泪,便是他走下去的动力。
回到村里,景象更令人动容。
村口搭起了彩棚,挂着“贺林案首洗冤”“庆王家伏法”的横幅。赵婶带着一群妇人正在蒸馍馍,热气腾腾。张老根指挥着后生们杀猪宰羊,肉香四溢。孙二狗领着乡勇维持秩序,虽忙碌,但满脸红光。
见林砚回来,全村老少涌上,将他高高抬起,绕着村子游行。锣鼓喧天,鞭炮齐鸣,比过年还热闹。
游行结束,流水席开。这一次,不止林家村,十里八乡的百姓都来了。有送鸡蛋的,有送青菜的,有送粗布的,都是心意。林砚来者不拒,吩咐赵婶一一记下,日后回礼。
席间,不断有人来敬酒。有佃户哭着说,被王家逼得家破人亡,今日终于报仇。有匠人说,往日受尽胥吏勒索,往后日子有盼头了。有书生说,要以林砚为楷模,读书不为做官,只为为民。
林砚一一回敬,酒到杯干。他酒量本浅,但今日,他想醉一场。
醉在这浓浓的乡情里,醉在这难得的畅快里。
月上中天时,席未散,人未歇。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